关于开展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网上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02阅读人数:430

马鞍山、铜陵市住房城乡建委: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对由我厅组织实施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为积累经验,稳妥推进,决定在马鞍山、铜陵市开展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网上审批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和内容

对马鞍山、铜陵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试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经省统计局批准实施的全省建筑业企业月度统计报表同时实行网上报送、审核。

二、试点时间

试点工作自2012年6月1日开始,暂定三个月。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后,在全省推行。

三、试点方式

试点期间采取“双轨制”,企业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时,除按原申报程序、申报方式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外,还需通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系统   ”进行网上申报。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除按原规定的程序、方式进行审查(审批)外,还需通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审查(审批)。

试点市建筑业企业月度统计报表改由企业网上报送、主管部门网上审核。

为保证网上信息安全,根据省有关规定,企业和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系统”,统一使用CA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四、信息入库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系统”的应用以涵盖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信息的基础数据库(简称“三库”)作为支撑。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要求将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承担的工程项目信息录入“三库”,并及时对录入信息进行动态维护更新,保证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企业录入的“三库”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其中对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持有资质、重要设备信息,人员身份、学历、职称、执业注册、社会保险、聘用合同信息,工程项目合同、竣工验收备案、决算审计信息等,应审核原件,并确保入库信息与原件一致。

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的“三库”有关信息,将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录入“三库”信息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相关事项

(一)完善配套措施。马鞍山、铜陵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试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配套的办法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落实具体负责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二)做好宣传培训。马鞍山、铜陵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本地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宣传网上审批工作的意义、作用和要求,组织企业进行全面培训,做好政策解释和技术辅导,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我厅将在马鞍山、铜陵两市集中开展培训工作。

(三)加强服务指导。马鞍山、铜陵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精心筹划、细致安排,对企业网上申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问题要提前分析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帮助解决,以优质服务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确保企业办事不受影响。

在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徐林溪,电话:0551-2999764)。

在试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镇京,电话:0551-2871291;赵旭东,电话:0551-287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