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时间:2012-10-23阅读人数:890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行业主管局(办、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省属大型建设企业、事业单位,厅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拓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喜迎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学习先进、崇尚英模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定于近期举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情系百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们高效、文明、规范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进取精神, 在全社会展示安徽建设者时代风采,争当服务人民群众的模范,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时间安排

自2012年10月开始,今年先期在厅机关、芜湖、铜陵、马鞍山、合肥市举办(见附件2)。

三、活动形式

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系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中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名单见附件1)。报告会采取巡回演讲的方式,  由报告团成员讲述自己扎根基层、服务百姓、奉献社会的先进事迹。

四、活动组织

根据日程安排,报告会在各市巡回举办,每个市一场,每场约2小时,听众不少于1000人。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会同各行业主管局(办、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局、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组织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观摩。报告会需选择当地大型会堂或礼堂进行,做好会场环境布置,由市住建委邀请当地宣传、总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出席。

五、活动宣传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举办这次报告会为契机,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简报、标语、宣传栏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人物的事迹,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六、其他事项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报告团食宿、交通安排,明确一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报告会地点、联系人及参会人员组织情况,请于10月26日前报送厅文明办。

联系人:李玲,电话、传真:0551-2871234,2649512;电子邮箱:liling2649512@126.com。

特此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0月22日